书画院工作职责
1、宏观管理我市的书画创作工作,掌握我市的书画创作动态。
2、组织书画家深入生活进行采风活动,创作高质量的书画作品。
3、开展书画学术研讨活动,提高我市的书画整体创作水平。
4、积极开展书画艺术交流活动,努力培养书画艺术新人。
5、积极组织全市书画文艺工作者参加国家、省、市专业协会举办的创作展览
院长:马忠群